無障礙法」是一項促進人們順暢移動和使用設施的法律。
2025/01/31

無障礙法律促進老年人和殘障人士行動能力法》(官方名稱:《促進老年人和殘障人士行動能力法》)於 2006 年生效,其目的在於創造一個所有人都能安全舒適地行動和使用設施的社會。
本法制定的背景、
通用設計(※)重要性與日俱增
這會對以下方面造成影響。
日本原本就有《心臟建築法》(1994 年起生效)規定建築無障礙,以及《交通無障礙法》(2000 年起生效)推廣交通無障礙。
然而,這些政策並不一致,因為它們都是從不同角度推廣無障礙通道的法律。
因此、制定《無障礙法》是為了整合這些法律,全面實現建築物、交通和道路的無障礙。
本法不僅適用於建築和運輸改進、它闡明了企業、地方政府和公民在實現無障礙社會中應扮演的角色,並促進全社會的努力。。
本文將詳細解釋《無障礙法案》的內容,以及企業可享有的優惠,並以淺顯易懂的方式總結對於推廣無障礙措施非常重要的要點。
*相關文章:解釋並舉例說明理解通用設計的「七大原則」。
目錄
無障礙法案》著重的三個關鍵點
在土地、基礎建設與交通部制定的「讓長者、殘障人士等順利移動的建築設計標準」中、無障礙法律的基本政策詳細列出。
閱讀這項政策可知,《無障礙法案》特別著重於三個關鍵點
◆無障礙人士著重的三個關鍵點。
(ii) 設定無障礙通道的標準,並要求業者和地方主管機關這樣做。
(iii) 釐清國家、地方主管機關和營運者的角色。
無障礙法促進建築、交通和道路的無障礙,以創造一個所有人都能輕鬆移動的環境,並為一定規模以上的設施設定標準,這些設施必須是無障礙的。
此外,國家和地方政府也設立了優先開發區,有系統地發展無障礙環境、依法為業者提供無障礙通道的義務或努力。被強制執行,設施必須翻新並投入使用。
由於這種分工、國家政府建立法律制度,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執行措施,而業者則推動實際的無障礙措施。已建立合作系統,據此
在上述三點的基礎上,國家、地方政府和業者將攜手合作,共同推動無障礙措施,創造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安心移動和使用設施的環境。
因此,無障礙通道將在全社會得到推廣,從而實現一個多元化人群都能舒適生活的社會。
並更有效地推廣這些無障礙措施、2018 年和 2019 年《無障礙法》修正案。下文將說明修正後哪些方面得到了加強和擴大。
經修訂的法律進一步促進無障礙通道。
無障礙法》於 2018 年和 2019 年進行了修訂,以利用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契機,進一步推動無障礙通道和共生社會的建立。
主要修訂如下所示。
澄清基本原則
無障礙措施有基本法律原則明確表示有助於「實現友善社會」和「消除社會障礙」。新法律不僅闡明了傳統硬性方面(提供設備)的重要性,也闡明了軟性方面(心理無障礙和提供資訊)的重要性。
推廣無障礙使用公共運輸設施、建築物等。
除鐵路、公車和機場等傳統交通工具外,包租公車和遊樂船也在新的涵蓋範圍內,業者不僅有義務安裝無障礙設備、軟性方面,例如提供資訊和員工接待培訓現在也需要。
在區域內及周圍推廣優先與整合的無障礙通道。
每個市鎮。 促進移動性的政策(總體計畫)」。 根據各地區的特點,引入了有系統地推動無障礙發展的機制,特別優先發展無障礙的地區有「重点整備地区」此外,還設立了一個系統,可將公司指定為
推廣心理無障礙通道。
為了促進無障礙通道,不僅要改善實體環境,還要改變整個社會的意識,並明確促進每一位公民的理解與合作、有關各方(老年人和殘障人士)參與評估無障礙措施的機制。已被引入。
經修訂的《無障礙法》並非僅僅推廣無障礙設施、促進全社會無障礙存取的機制。我們的目標是準備建立一個所有人都能舒適生活的社會,同時利用修訂法律的目標,而要達成這個目標,還需要進一步的努力。
下一節將解釋《無障礙法案》的範圍和標準。
無障礙法案」下的「設施與設備標準」和「合規範例」。
無障礙法案要求各種設施必須是無障礙的,以便提供舒適的環境給所有人移動和使用。
這裡涵蓋哪些特定設施和設備,以及需要哪些標準和回應?下表提供了一些示例
◆ 根據《無障礙法案》設施和設備的標準和對策實例。
領域 | 目標設施與設備 | 無障礙景點 | 主要標準和回應範例 |
建築物 | 商業場所、醫院、旅館、劇院、政府辦公室 | 消除出入口的台階、安裝升降機和多功能廁所 | 出入口的最小寬度(至少 80 公分) 電梯尺寸(深度至少 135 公分,寬度至少 160 公分) 多功能廁所安裝扶手,寬敞的空間可供輪椅使用。 |
學校、福利設施、辦公大樓 | 為視障人士安裝坡道、升降機和導引系統。 | 有義務安裝電梯(一定規模以上)。 點字塊安裝 |
|
共管公寓和公寓(一定面積以上) | 公用區域的無障礙設計(電梯、走廊寬度)等。 | 公共區域的無障礙設施。 | |
交通運輸 | 火車站、巴士總站、機場、渡輪。 | 安裝電梯、點字塊、輪椅可進出的旋轉柵門等。 | 安裝電梯的義務。 正確放置點字區塊。 |
非步進式公車、UD 的士 | 可容納輪椅和嬰兒車的空間,以及方便上下車的通道。 | 超過一定數量的車輛須為無障礙車輛 | |
鐵路車輛 | 門的設計可確保輪椅和嬰兒車的空間,並方便進出。 | 確保輪椅位(每列列車至少兩個,子彈列車每列至少三個,等等)。 * 扶手位置。 |
|
道路與公用事業 | 十字路口、人行道、公園和公眾廣場 | 安裝斜坡和無障礙通道 | 安裝輪椅坡道。 確保人行道寬度。 點字塊安裝 |
交通燈 | 視障人士的安全措施。 | 聲訊號排列。 | |
坡道、行人天橋。 | 消除階梯並安裝扶手以防止跌倒 | 坡度(室內不大於 1/12,室外不大於 1/15)。 扶手材料經久耐用,兩側均可安裝。 |
上表總結了一些典型的例子,但無障礙法涵蓋的範圍很廣,不僅包括商業處所和醫院等建築物,也包括鐵路和公車等交通設施,甚至包括人行道和公園等公共空間。
此外,無障礙通道的標準顯然不只限於消除梯級及安裝電梯那麼簡單,還包括視障人士的點字塊、聲音交通號誌等。
因此,無障礙法案是它的特點是不僅對 「旅行的便利性」,還對 「設施使用的便利性 」進行了全面的定義。
舉例來說,一棟建築物必須在多處達成無障礙,包括
◆ 建築物中的無障礙通道點。
依照《無障礙法》在每個細節上實施無障礙措施,可讓建築物對所有人都無障礙,包括老人、殘障人士以及兒童和孕婦。
無障礙法案有特定的標準,但並非所有標準都是強制性的。
雖然《無障礙法案》設定了明確的標準、並非所有設施都有無條件義務。。
例如,新建築物和進行大規模翻新的建築物都必須採用無障礙標準,不過、現有的建築物和運輸系統必須「儘量容納」,也就是所謂的「努力範圍」。在某些情況下,情況仍然如此。
此外,在交通運輸方面,車站和公車總站有義務達到標準,而引進無台階公車和通用設計計程車也是一項努力的義務。
因此,並非所有的設施和設備都被劃一要求為無障礙、應用範圍取決於設施的類型和翻新的時間。
現在我們將討論根據《無障礙法案》執行措施的好處。
4 按照無障礙法案進行建築的優點。
根據《無障礙法案》採取行動不僅具有社會效益、企業可獲得的具體利益。還有:以下是一些具體的好處,特別以建築物為例。
實施無障礙通道、當建築物經主管行政機關認證為符合便利建築物移動等標準的特定建築物時。可以實現以下優點
優點 (1) 適用特殊的容積率規則。
需要無障礙通道空間的地方(例如:可讓輪椅進出的洗手間、較寬的走廊等)、不計入容積率,但不超過總樓面面積的 1/10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進行。
這可讓建築規劃更具彈性,並更有效地使用整個設施。
優勢 2:可採取特殊稅務措施。
適用於經認證的特殊指定建築物(總樓面面積為 2,000 平方米或以上,但小於 50,000 平方米,且設有電梯)、所得稅與公司稅附加費 (10%、5 年) 適用。
這樣既可推廣無障礙通道,又可減輕初期的投資負擔。
優勢 (iii) 獲得補貼和低息貸款。
適用於提倡無障礙通道的建築物、國家和市政補助計劃以及低息貸款計劃,例如日本金融公司。可能可用。
這些支援措施使得設施無障礙化成為可能,同時也減輕了營運者的財務負擔。
優勢 4:展示符號的公關效益。
適用於符合無障礙法案認證的建築物、哈特維爾印記 以在網站上顯示資訊。
該符號表示該設施完全無障礙,可為使用者提供安全感、也將被評估為企業社會責任 (CSR) 活動。並促進設施的使用及改善其形象。
上面列出的好處有改編自國土交通省小冊子「讓我們用心建造建築物」。本文件詳細說明了無障礙建築的重要性以及企業可獲得的特定利益,應與本文一併閱讀。
本節說明了根據《無障礙法案》實施倡議的益處。
下文將說明如果未遵守《無障礙法》,將如何處罰。
違反《無障礙通道法》的罰款最高可達 300 萬日圓。
許多人擔心違反無障礙法案的罰則。
用於無障礙立法、對於不遵守當地政府命令的業者,罰金最高可達 300 萬歐元。す該條文規定:
這是當市政府因建築物和公共交通不符合無障礙標準而發出補救命令,且市政府未遵守命令時。這適用於
具體而言,罰則適用於以下規定
◆ 《無障礙法》中規定的罰則(摘要)。
第 59 條:
違反第 9(3)條(使指定建築物無障礙的義務)、第 12(3)條(使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的義務)及第 15(1)條(優先改善區域的無障礙措施),以及未遵守地方主管機關的命令、最高三百萬日圓的罰款將被強制執行。
第60条:
對於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罰金高達 100 萬日圓可被強制執行。
引用和摘要:《促進老年人和殘疾人順利行動法》等。
因此,《無障礙法》包含了具有懲罰性的強制性規定,其結構將對某些違規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無障礙法》中的罰則並非單純為了懲罰經營者、推廣強制性無障礙環境的措施。是。
特別是對於大量使用的設施,如商業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都訂定了違反法令的罰則,因為不符合無障礙標準會對整個社會造成重大的影響。
此外,雖然有罰則、無障礙法基本上著重「透過獎勵(例如補助)來推廣」,而非「透過懲罰來阻嚇」。重點在於增加無障礙方向的措施,而非打擊違規行為。
在努力責任的範圍內沒有罰款。
如前所述,《無障礙法》並未對所有設施施加統一的義務、根據設施的類型和情況,它們可分為 「義務 」和 「努力 」兩種。
無障礙通道的翻新及安裝新設備的成本很高,因此強迫所有業者這樣做會造成太大的經濟負擔。
因此,將難以強制執行的部分變成「必須努力」,以鼓勵盡可能多的行動。
不過,雖然沒有罰款、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不努力,可能會對操作者造成不利。
◆ 不努力的潛在壞處。
∙ 由於缺乏無障礙通道,企業形象不佳。
使用者友善度降低,影響客戶吸引力。
因此,即使沒有懲罰,也建議採取積極行動,甚至在努力的義務範圍內,因為潛在的社會和經濟後果。
摘要
無障礙法旨在創造一個所有人,包括老人和殘障人士,都能安全舒適地活動和使用設施的社會,也是在日益多樣化的現代社會中,創造人人平等的環境與和諧社會的重要指導方針。
無障礙通道不僅造福使用者,也造福社會、使用放寬容積率、稅務獎勵和補貼對於企業而言,這是一項極具前瞻性的措施,因為它還能提供以下好處
本文已詳細說明了無障礙人士,以及無障礙實際上是如何納入系統中的、以下文章介紹具體的無障礙措施請參閱第 2 頁上的 「如何解決問題」。